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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素的婚礼在她本科毕业后的秋天举行。
金桂飘香时节,两家合办的婚礼规格豪华,风格典雅,却让她尴尬得无地自容。
赵家的宾客都是有头有脸的人物,衣香鬓影,高定礼裙和燕尾服比比皆是,像是赴一场隆重的宴会。
反观梅素请来的亲戚,不过是普通人家。
即使知道自家出了个嫁入豪门的女儿,他们也没能拿出匹配这场面的衣服。
体面点的还能穿件西装夹克或者小礼裙成衣,不知礼数的穿上牛仔裤加短袖t恤就是最干净的装扮了。
与亲人寒酸的衣着对比鲜明的,是梅素身上那件pronovias手工婚纱。
精巧的蕾丝刺绣就如白色樱花瓣落在冰面上,清冷而婉约。
缎面材质掐得她腰身细细的,缠绕在发间的珍珠发带也衬得她像天生娇贵的千金。
但当梅素的母亲站在莫用仪旁边时,她还是很不孝地想——母亲给她丢脸了。
多年操劳,梅君青粗糙的皮肤和双手不是几次临时护理能救回来的。
梅素给母亲新买的冰种翡翠镯子,套在那因常年搬重物而骨骼粗大、肤色暗黄的手腕上时,真的不好看。
赵承的母亲莫用仪则一袭琉璃金旗袍,外批龙猫皮草,佩着108珠满绿帝王翡翠珠链和蛋面戒指,雍容得尊贵。
华装之上,莫用仪的面容端雅矜贵,年近六十的人瞧着也不过四十出头。
金钱权势的滋养与否,真是一目了然。
站在婚礼合影处的梅素忍着不要让自己的眼神流露嫌弃,却差点在一波又一波年轻宾客打量的目光中落荒而逃。
赵承的友人、兄弟姐妹们,态度有好奇的、戏谑的,也有真诚道贺的。
“哟,承啊,英年早婚,不得了。”
“承哥哥,祝你新婚快乐,百年好合,早生贵子。”
没有人会在大喜日子像个蠢货一样挑衅,毕竟赵家的地位摆在那。
狗血小说里的什么夺爱前女友、勾他逃婚的白月光也一概不存在,赵承是这场仪式中温和体贴的丈夫。
“素素,先垫垫肚子,免得待会敬酒饿了。”
他会悄悄牵过她的手,带她去化妆间小心翼翼地给她喂点花胶汤,再满含爱意地给她漱口、擦干净唇,像个情窦初开的少年般偷亲一下,才与她重新出去迎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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