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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两百二十章 干净(第2页)

曹云不理会司马落,面对陪审团道:“各位陪审员,通过庭审你们也看出来,警方和检方根本无法证实叶澜是鬣狗成员,我方提供了大量的旁证说明了叶澜的清白身份。特别是叶澜的生活,非常简单干净,没有任何奢侈的东西。身家清白,账户清白,只是在错误的时间去了错误的地点。我相信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。”

曹云走到叶澜身边,叶澜抿嘴唇,含泪。曹云:“这样一位弱女子被怀疑,被控告,没关系。我相信法律。可是控方想过没有,叶澜无罪释放后要面临什么样的生活?控方除了血迹等模糊证据外,根本就没有其他证据。试问,一位女生加入鬣狗,不追求化妆品,不追求各种奢侈品,不追求物资生活,这可能吗?鬣狗是什么,鬣狗是会坐牢,会死在街头的一个犯罪团伙。她的生活和财务很干净,她的人生也很干净,甚至连一张停车罚单都没有。”

说到这里,曹云有些奇怪,没错,叶澜底细很干净。今年二十六岁,二十四岁毕业后回到东唐和父亲住一起,二十五岁父亲去世,她卖掉父亲住的房子,住到父亲为她买的房子中。怎么会成为鬣狗主管呢?

曹云奇怪,司马落也有些动摇,他想的和曹云差不多,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叶澜的履历。如果说叶澜是一名普通鬣狗,还是有可能的。但是说她是鬣狗骨干似乎有点牵强。司马落没跟随这个案子,他是从烈焰法庭出来后才接手的案子。

不过司马落偏向叶澜是鬣狗,但是庭审打到这里,自己又缺乏杀手锏,曹云再打感情牌,叶澜配合的好。恐怕……

……

在法官综合双方庭辩后,陪审团退席,大约五分钟后陪审团回席,一名陪审员道:“陪审团一致裁定,叶澜有组织犯罪罪名不成立。”

法官:“被告叶澜罪名不成立,当庭释放。”

曹云道:“我方会和有关部门协商枪伤赔偿问题。”

司马落很无奈,这步棋走错了,不应该这么急提出指控。不是他的错,是越三尺的错。越三尺这方面的水平很一般。按照司马落全盘考虑,他会选择取保候审,暂不开庭。先把叶澜放出去。

一旦开庭,法官宣布无罪释放,那就不存在取保候审的问题了。不是证据够不够的问题,叶澜本身很干净,没有污点。搜查令开了五张,没有一张搜到想搜的东西。反而是为曹云反击输送了子弹。

曹云的辩护手法和徐父案差不多,让铁证变成存疑证据。事实上检方没有铁证,因果不依靠思维,而是依靠物证和人证连接,那才是铁证。有人证,但是无法证明叶澜是蝴蝶面具女。有物证,无法证明叶澜不是被误伤。加上体育场,鬣狗和CA都出现蝴蝶面具女,让事态更为复杂。

在这种情况下,叶澜必然无罪释放。

司马落还有招,把CA拉出来,射伤叶澜的枪手拉出来作证。不过曹云会因此小题大做,说明鬣狗和CA是敌对关系,CA为了摆平自己误伤平民的事实出庭做伪证。曹云有很多理论证据支持,比如CA草莓地的行动未经过东唐官方批准,就当这点,就能把敢出庭的CA打死在证人席上。

和司马落想的不同,知道庭审结果的越三尺并没有生气,她问了司马落一个问题:“叶澜怎么会成为走叉亲信的呢?”冷静剖析后,越三尺发现问题的所在。

司马落:“学姐,你想借叶澜把走叉挖出来?”

越三尺道:“叶澜和走叉或许有比较特殊的关系,叶澜和鬣狗老板或许有比较特殊的关系。两者必有其一。叶澜无罪释放,未必不是一个好消息。”

司马落:“叶澜要跑呢?”

越三尺笑:“跑?当然可以跑。隐居,当然可以隐居。但是以她的性格,我不认为她能跑一辈子,隐居一辈子。她是一个不甘寂寞的人,风声一过,肯定又会出来兴风作浪。而我们有她的身份,指纹,DNA,证件等所有的资料,只要我们不放松,她迟早会帮我们咬死鬣狗。除非鬣狗足够狠毒,将其灭口。”

司马落:“烈焰法庭,大联盟有可能会对她不利。”

越三尺道:“这也是我担心的。不过大联盟和烈焰法庭对她不利,那也是对鬣狗不利。虽然她的结局不是我想看见的,但是鬣狗的结局我会非常欣赏。”

“学姐,我们是司法人员,借助犯罪团伙打击犯罪团伙,本身就是不对的。”

越三尺:“你无法阻止,你就当不知道不就行了?”

“哦。”

……

叶澜无罪释放,自然就不能再住特护病房。事实上叶澜不需要再住院,注意饮食和卫生,按时吃药,只要伤口不发炎,就没有问题。

叶澜和曹云离开法庭,李龙开车接人。李局长既然来了,不上车说不过去。两人上了汽车。

李龙开车,很直接问:“怎么打算?前狼后虎,江湖险恶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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