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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嗯。”
“太艳了。”赵与重新审视了一遍。
“哪里艳了?”
“有没有黑的?”
“有粉的。”
“嘶。那换件黑的吧。”
黑衬衫、黑外套、黑长裤。
自柳回笙入职以来,赵与穿浅色衣服的次数屈指可数,整个人恨不得涂一层碳,从头黑到脚。
八年前与八年后,穿衣风格的确可能产生巨大变化,因为岁月,因为心境,因为遭遇,她可以从格桑花变成食人花,也可以从阳光大道变成深水泥潭。
是自我救赎,还是自我放逐,恐怕自己也不知道答案。
柳回笙点点头,没有说话,重重地把衣服重新挂上去。
“行。”
高跟鞋一迈,走向另一排衣架,索然无味地挑自己的衣服。
本来么,她算是赵与的什么人?
凭什么帮她挑衣服?
真以为跟八年前一样,赵与像宠物一样对她言听计从,百依百顺么?
不可能的。
伸手在架子上扒拉了几下,没有目的性地拿出来看了两件,要么前襟设计太花,要么领口太大会路锁骨。
没意思。
原封不动放回去,身后传来脚步声。
柳回笙乏味地转身。
“走吧,去——”
眼帘却撞入一抹蓝色身影。
抬起的手指一顿,僵在半空。只见赵与停在她面前,原本的冲锋衣脱了,披上刚刚争执过的那件大衣。深蓝的大衣将将过膝,袖子的长度刚过腕线,领口敞开,双层翻领显得大气使然,上层的蓝色衣领被下层的黑色衣领托住,衬出视觉的层次感。
178的身高与大衣有种天生一对的绝配感,尤其,是偏爱黑色的赵与穿上全然不同的蓝色,成就了蓝色本身的忧郁和落落大方。
唇角不知怎的就翘了起来,柳回笙有意压制,但嘴唇似乎有自己的想法,稍不注意又翘了上去。
赵与无措地抬了两下手,重重落回大腿外侧,衣摆因此晃荡。
“就是,没穿过,不知道怎么样。”
她生涩地解释。
柳回笙往前一步,替她将后颈的衣领翻了出来,顺着翻领的纹路抚摸到前襟,将衣领拢了拢,满眸星辰:
“还不错。”
那件大衣终是买了。
跟赵与平日的风格差别甚大,永远也不可能穿去警局,或者出去办案。
但没关系,可以经常跟柳回笙出来,那样就不突兀了。
秋天的季节颇好,风动带着心动。
喜欢,是对一个人心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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