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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能在同一个碗里吃饭了,关系可见一斑!
这个小沈一定是有什么过人之处的!
赵玉珍默默的想着。
“小沈,之前你不是说要带两个孩子过来嘛,什么时候来让我认识认识。”
沈秋山和林夏沫要离开的时候,赵玉珍笑吟吟的说道。
“我们家那小子骨折了,等他好的。”
“骨折?不严重吧?”
赵玉珍颇为关切的问道。
“没什么事,年轻人嘛,恢复的快。”
“也是,等他好了一定带过来让我看看。”
“没问题!”
离开小店,林夏沫本准备回学校跟校领导提离职,结果沈秋山却把她带去了一家门上挂着“改造升级”牌子的酒吧。
这是一家清吧,在三江大学附近开了好多年,林夏沫有印象,之前还来过。
如今却关门了。
不过,沈秋山竟然有这个酒吧的钥匙。
“本来想改造完再给你一个惊喜的,既然你已经下定决心离职,那这家酒吧的改造工作倒是有人替我分担了。”
沈秋山指了指大厅中心的舞台:“我的初步想法是把这个舞台规模扩大,音响设备也换一套更好的,以后乐队可以在这里练歌、彩排。”
听着沈秋山的描述,林夏沫美眸不由自主的亮了起来。
这样一个场地,这样一个唱歌的环境,简直就是她梦想还没被老爹扼杀之前梦寐以求的。
如果再有一只猫咪以及一个爱她的人,那就更加完美了!
“你觉得红玫瑰酒馆这个名字怎么样?”
沈秋山摸着下巴问道。
“用我们乐队名字命名?”
“也可以说是用我的歌。”
沈秋山笑着摊了摊手。
“好啊。”
“那就叫红玫瑰酒馆!”
林夏沫面带笑容的点了点头。
沈秋山买下一个酒吧,又以她的乐队名字命名,这何尝不是一种浪漫的示爱方式呢!
“音响现在能用吗?”
心情大好的林夏沫忽然就很想唱歌。
“当然。”
沈秋山把酒吧里的音响和灯光全部打开。
林夏沫走上舞台,拉过高脚椅坐在上面,然后拿起麦克风唱起了沈秋山写的那首《红玫瑰》。
这一天的午后。
偌大的酒吧中,就只有他们两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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