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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二节捡骨(第1页)

刘方冷眼旁观,云烨决定这把火自己放,不管成功与否,自己总算是尽力了,如果不是心里还有一丝执念在支撑,他早就带着大队人马跑路回长安了,至于战局的胜负,事件的影响,完全不在云烨考虑的范畴之内,只要自己的部下还能跟着自己高高兴兴的运粮食,打渔,卖海带就好,谁去管军方能不能捞着仗打。

云烨抱着这种最朴素的想法带着大军在四个城门口放起了大火,与此同时,三千名辅兵开始挖开京观抢运尸骨,没有哀怨的余地,也没有任何仪式,就是挖开京观把里面的骨头全部运走,辅兵们背着一袋袋的尸骨,就像背着一口袋粮食,来回于辽水与京观之间。

不需要照明,火焰冲天的大王城就是最好的蜡烛,护城河像一条流动的纫河,狂暴的燃烧着,顺着低矮的水道进入了城池里,十万斤黑油和多达三千斤的煤油,不知道能把这座城池祸害成什么样子,云烨不在乎,他只需要辅兵们运尸骨的时候大王城里的人不要出来捣乱就好。

高丽人终于感到了恐惧,他们不知道这场大火会燃烧多久,为了活命从城门口冒着火焰往外突击,投石机不断地把油罐丢在城门口,想要从火海里突击出来,完全不可能,他们依然执着的往城门口浇水,想要扑灭大火,由于方法不对,火焰燃烧的愈发的猛烈了。

“尸骨运走了多少?如果在火油烧完之前,还运不走,剩下的我们不要了,立刻准备撤退,不许违令。“脸上黑一道子白一道子的云烨此时非常的滑稽,但是赖传峰却不敢有半点的违逆,连他都看出来,自己的主帅已经处在了暴怒的边缘。

“大帅放心,现在已经运走了一多半,再有三个时辰一定能够全部运走。“

“那就好。以四个时辰为限。到时候所有人必须登船,传令,刘仁愿做好撤退准备,这片该死的地方,我一刻钟都不想多待。“

赖传峰看着从火焰里往外跑的高丽人发呆,有一些跑了几步就摔倒在地上,张着嘴想要叫唤。却没有声音传出来,身子逐渐蜷缩,抽吧,最后也开始燃烧,直到变成焦炭,这副地狱一样的场景。让这位见惯死亡,从不把人命当回事的悍将,咽了两口唾沫,才让自己安定下来,看云烨的眼神愈发的敬畏。

云烨骑着旺财在城外来回奔驰,他脸上绑着布巾子,旺财嘴上也帮着布巾子,不是为了挡脸。而是因为浓烟滚滚。实在是受不了。

天色微明的时候,云烨发现那座纫河流不再冒火了。城门口的火焰,也在逐渐熄灭,或许是高丽人修建的这座城池过于坚固,大火之后,除了由青色变成了黑色,其余的好像没有什么变化,就连城门楼子都完好无损。

一千多骑兵猛然间从城门里跑了出来,根本无视飞蝗一般的弩箭,身子贴在马上,忘命的飞奔,好多的战马,跑着跑着就一头栽倒在地上,嘴里无助的吐着黑色的口沫,马是这样,人也如此,好多人一边跑,一边疯狂的咳嗽,像是要把肺也吐出来。

刘方指着那些在荒原上狂奔的漏网之鱼说:“如果听我的,在那里埋伏一支骑兵,绝对不会有什么漏网之鱼。“

“你说得对,确实是我失策,我没想把人全部杀光,我只想把尸骨搬回去,他们只要不阻碍我搬运尸骨,我连这座城池都没想着怎么样。“

“这不是一个将军应该说的话。”刘方叹了口气,就郁郁寡欢的回到营帐里去了。

当兵的跑了,城门口又跑出来无数背着包裹的妇孺,她们比那些军人还要勇敢,就那么互相搀扶着,好像看不见那些虎视眈眈的大唐军卒。

这已经不算是人了,不管大人还是孩子,都是乌漆吗黑的,脸上还有被眼泪冲出来一道道的痕迹,簇拥着,呼唤着,哀嚎着,沿着高丽骑兵的尸体指引的方向艰难的前行,有些人走着,走着就一头扑倒在地上,后面的人就把她扶起来,继续艰难地走。

云烨趴在旺财宽阔的背上,手支着下巴眼睁睁的看着这些妇孺从眼前走过,从头到尾没说话,没有听到云烨下令攻击,即使是大唐最无情的兵卒,也不由得吐了一口气,觉得全身轻松。

城门洞子里再也没有人走出来,胆大的军卒好奇的探着头往进看,却什么都看不清楚,自己这一面已经是阳光满地,城门里却黑烟翻滚,宛如地狱。

抬头看看太阳,云烨只是挥挥手,就带着所有的兵卒向水师的方向走去,走了半截,云烨发现地上遗落了一只腿骨,跳下马,把腿骨捡起来,插在自己的箭囊里,一路上散落的骨骼很多,云烨就一一捡起来,自己抱不下,就让刘进宝也抱上一包,这样子不像是在捡拾人的骸骨,更像是一位勤劳的农妇在麦地里捡拾麦穗。

“大帅,咱们剩下的投石车,攻城车如何处置?”一个校尉匆匆的过来问。

“烧掉,全部烧掉,点火之后,立即跟上队伍,我们回家!”

本来沉默的队伍听到大帅的这句话,顿时欢呼起来,原来自己的仗已经打完了,紧紧地随着云烨,在荒野里捡拾枯骨,捡到一支脚骨的,算是收获不错,捡到手臂骨的会受到别人的称赞,要是捡到一只骷髅,简直就和捡到金子一样高兴。

这个时候没人觉得那些骨头肮脏,也没有觉得上面依附着什么怨灵,这些人其实都是自己的袍泽兄弟,他们能从怀里抱着的骨头上感受到无比的欢愉。

云烨回头望的时候,前些天还矗立在那里的京观,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,取而代之的是一面巨大的石碑,这座碑前些天还铭刻着京观的来历和缘由,如今,上面的字全部不见踪影,只有“云烨破大王城于此”这八个大字,字体血红,在阳光下反射着渗人的光芒。

云烨的运气好极了,居然在水边捡到了一截指骨,这截指骨被河水冲刷的非常干净,他拿着手帕擦干净上面的水渍,把骨头装进了自己的荷包里,一提缰绳,旺财欢快的嘶鸣一声,就踩着脚下松软的沙滩狂奔起来。

无舌看着在河边纵马狂奔的云烨对刘方说:“这个孩子很不错,即使做不成将军,他也能成为一个很好的人,我们为什么非要让他上马能管军,下马能管民?谁说杀人多的才是好将军?这些天,你看他都成了什么?旺财都不开心。”

“老夫着像了,总想着在临死前把自己的一身本事都教给他,总想着将军就该有他该有的法式,现在看起来,多余,也罢,高高兴兴过一生也是很不错的一个选择,但愿我的风儿也能像他一样无病无灾过百年。“

解缆,起锚,木筏顺水而下,春日的辽水滔滔,雪水融化后汇入大河,整条大河显得更加的雄浑,虽然没有冬日的清涟,浊水滔滔却让云烨总是想起陇中的那条长河。

云烨躺在甲板上,敞开衣衫,想让春日的暖阳驱走心底最后的一丝阴翳,旺财凑过来,卧倒在他的身边,拿嘴拱着他,以前云烨躺在甲板上的时候,总是靠在自己的肚皮上,今天干嘛躺在地上?

身子往后凑一凑,脑袋枕在旺财的肚皮上,自己舒服了,旺财感觉也舒服,老方以前就是云家外院的管事,既然见了侯爷,当然要干老本行,从船舱里泡好了茶叶,小心的刮去沫子,检查了一遍,见茶水金黄这才满意,云家的厨子就在船上,给云烨做了两样小点心,玫瑰酥做的有点硬,桂花糕做的又太甜,老方撇撇嘴,在厨子的屁股上狠狠踹了两脚才算是消了点气,这样的夯货,如果在家里,只配给下人们做吃食。

端着木盘走到甲板上,慢慢放在云烨旁边,现在身子发了福,弯下腰做这些事情已经变得艰难,但是他依然做的一丝不苟。

闭着眼睛的云烨忽然说:“方叔,咱们分别了一段时间,怎么就生疏了,我不是一个太讲究的人,把自己弄得那么累做什么。“

“侯爷,咱家也算是长安有名望的人家了,您也不能太放纵我们这些下人,家里过的舒服,谁都知道,可是舒服得久了,就不愿意走动了,您看看,这些杀才现在连两样简单的点心都做不好,委屈侯爷了,您连番大战,斩将夺旗的,全家都荣耀,小的们伺候您是福分,在您这颗大树底下,做只小鸟捡两条虫虫吃,是祖宗八辈子积了德了。“

“好了,方叔,您这爱拍马屁的习惯还是改不掉,不过有其主必有其仆,我就好这口,你想回家里继续做管事,当然可以,家里的人跑的满世界都是,钱叔一个人忙不过来,你回家了也好,帮着钱叔管管家也不错,一大把年纪了,老是风里来雨里去的不好,安定下来就好,外面的事,让小子们去跑就好。“

ps:第二节,还有一节我继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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